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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03】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5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做法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模式,试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和地点

1.凡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原学籍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10日至320日。错过报名的,可于201855日至10日补报。

(三)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特别要确保定向生、照顾录取对象、体育免考对象等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外市来莆务工随迁子女在莆就读初中(学籍在本市)的学生,享受与我市户籍子女参加中考中招同等政策待遇。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县区及学校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其它学科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体育考试项目共有三项,其中项目一为立定跳远或1分钟跳绳(考前一周由电脑随机确定每位考生考试项目);项目二为五十米跑或足球(考生自行选择);项目三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或100米游泳(考生自行选择)。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3天(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为准)。

3.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两所学校(含两所)以上的考生,具体实施办法以省考试院当年具体文件要求为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4.成绩呈现

 考试成绩分值

文化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75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以省考试院当年文件为准)。体育满分20分,2019年中考体育满分增加至30分。

 录取投档分计算

投档分由以下五部分组成:(1)文化科目根椐卷面得分按以下满分比例测算计入总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50分,物理满分为90分,化学满分为60分,思想品德、历史满分各为30分,生物、地理满分各为20分,文化课总分值700分;(2)体育满分20(持残疾证申请体育免考的学生体育成绩按12分计,其它申请免考考生按8分计);(3)奖励加分;(4)照顾加分;(5)单科成绩遇小数点时,采用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学科等级划等方法

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同时按ABCD四个等级划等。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剩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剩余考生为D等级。

外省转入莆田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八年级的生物、地理考试,并按当次考试成绩计分和统一划定等级。福建省内其它地市转入莆田并已参加在其所在市生物、地理两门学科考试的,需在中考报名时提供当地市中考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证明。

 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两种对象实行奖励加分: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全部达到A级时,投档分奖励5分;以上7门学科为6A1B5A2B时,投档分奖励3分。

5.照顾加分办法

 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分加5分。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投档分上加6分;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投档分加3分。

 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勇士子女参加中考,投档分加10分;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投档分加5分;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投档分加3分。

 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补充协议(闽政联[2017]1号)和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项目进行中考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照顾对象申报办理时间为410日至43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初中学校领取。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中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笔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从2020年开始,理化生实验操作改为考试科目,其成绩计入录取投档分。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30日前将考查成绩不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我局。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志愿填报时间为中考后第三天至第五天,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22点。

(二)志愿类型及批次:中考志愿共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两种类型。

普通高中志愿共分五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第二批次为民办高中学校;第三、四、五批次分别为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继续实行顺序志愿招生,其它四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招生。2019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全部按照省一、二、三级达标高中、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依次招生录取。2020年起未达标高中不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两个批次,各四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招生。

(三)填报模式:实行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均依据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招生投档。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登陆莆田教育网中考中招栏目完成中考志愿填报,填报密码随机产生并发送到学生家长手机上,家长或学生可以多次登陆填报或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

    (四)补报志愿:各批次学校补报志愿均在网上补报,具体见各批次录取办法。

五、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一)资格认定。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并通过考核。2018年起中考统考的9门文化科目,每学科居全市后5%考生(含5%同分考生)要参加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补考,所有学科通过后方可获得初中毕业生资格。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二)证书发放。对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毕业证书,对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投档总分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高中招生投档名单可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查询。

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莆田二十五中)以及莆田第十三中学(莆田一中托管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原则上不能擅自跨县区招生。所有高中学校原则上不能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2018年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投档分从高到低以参考人数70%所在考生的分数(含同分)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高一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长生录取办法

 报名方式:4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批次各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 5 \* GB3 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

2.统招生录取办法:

 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18年省一级达标校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3.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农村学校中考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以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从2019年开始中考定向生计划将按各县区农村学校中考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不再分解到各农村学校。

 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农村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019年起,改为学籍在农村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县区农村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7科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计划完成后才能实施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再实行缴费确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民办学校及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课程班如有剩余计划,不组织补报名,剩余计划直接转为国内课程班计划,从原填报国内课程班志愿学生中依次择优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完成招生后,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省一级达标学校已投档的学生不再参加投档。从2018年起,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现场缴费确认。个别学校没有招满,需组织二次补录的,必须在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才能组织网上报名进行补录。已投档给民办学校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三)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

(四)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初中四年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1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初中五年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初中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不受限制。

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二)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201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实行择优录取,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实施网上报名补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四)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参加成人职业中等教育,并把它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   

(五)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18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六)7月底,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从2015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八、招生收费

各县区(管委会)招生办应根据闽价费〔201219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

严禁各公办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赞助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

九、实行阳光招生

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间紧、任务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和管理,确保《中考告家长一封信》发放到位。要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的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不正之风,防止各种舞弊行为,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十、四年生、五年生和往届生认定办法

(一)四年生、五年生:用四年时间或五年时间完成初中学业后参加中考的考生;

(二)往届生:完成初中学业曾经参加过中考,经复读后再次报考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