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新的一学年又开始了,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出台了高中助学金和高中免学费的政策。现将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告知您:
一、申请资金条件
(一)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符合下述一档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一档类型: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农村低保(含特因)家庭学生;
3、残疾学生;
4、孤儿;
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家庭子女;
6、优抚对象子女。
二档类型:
1、残疾人家庭子女;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对象(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另:非莆田市户籍的学生如果符合上述一档条件的,需主动向所就读学校提供当地证明或佐证材料,便于学校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
二、申请程序和评审办法
每年秋季开学后(10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资助,要登录“福建助学”APP(助学宝)上进行提交申请,
①个人申请。手机下载“福建助学APP(助学宝)”进行线上量化认定。直接注册并登录“福建助学APP(助学宝)”,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把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进行认定申请。(详见班主任发的“福建助学流程学生篇”)
②学校将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农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发放程序为:财政→银行→学生农商银行储蓄卡。
三、资助额度
1、高中助学金
一档类型特别困难(扶贫办会下发贫困生名单到学校给班主任)此类贫困生要通过“福建助学APP(助学宝)”申请,请班主任做好跟踪落实,每生补助3000元/年,分春、秋学期发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资助银行卡。
二档类型普通困难贫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福建助学APP(助学宝)”申请,请班主任做好跟踪落实,每生补助1700元/年,分春、秋学期发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资助银行卡。
2、高中免学费
符合申请高中助学金条件中一档类型的前四类学生(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农村低保(含特因)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孤儿;)同时享受本学期减免学费政策。学费减免为每生800元/年,分春、秋学期发放。
四、提交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可以证明困难情况的证件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不要错过申请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及家长对其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性负责。
六、温馨提示
在此郑重的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或区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荔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92770
学校咨询电话:2197477
文稿:李昕殷/编辑:王佑新
初审:李昕殷/复审:陈文斌/终审:黄锦斌